(一)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上级发送区政府的文电。指导全区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二)研究区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三)负责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区政府召开的综合性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督促检查区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对区政府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政府及区政府相关领导报告。
(五)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区政府部门间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六)指导、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和政府网站建设。
(七)组织办理涉及区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批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案工作。
(八)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政府和区政府部门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九)指导全区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区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
(十一)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区依法行政,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和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
(十二)督促落实区政府金融工作部署,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维护地方金融秩序。
(十三)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规定,负责管理区法制办、区应急办、区地志办、区外事侨务办(挂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办牌子)、区政府督办室、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及挂靠事业单位(区气象站)。
(十四)办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翟广生 党组书记、主任 主持区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张四海 副主任、区扶贫开发局局长 负责协调处理区脱贫办日常工作。
李 欣 党组成员、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政府办正科级纪检监察员 负责杨槐林副区长分管领域的协调服务。负责工会、脱贫攻坚帮扶、人事财务、妇女工作。协助纪检监察组工作,履行监督职责。联系区机关事务中心工作。
李 明 党组成员、副主任 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姜云茂副区长分管领域的协调服务。负责行政口事务、法治工作、安全生产、行政效能、政务公开、政务监管工作。分管政务监管股、金融管理股。
张 伟 党组成员、副主任 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廖旭青副区长分管领域的协调服务。负责东西部扶贫协作协调工作。
张柱桥 党组成员、副主任 协助主任工作。负责马逸风副区长分管领域的协调服务。负责区政府全体成员会、区政府常务会和区长办公会等重大会议筹备,负责起草审核区政府领导各类文稿、以区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文件,负责政务信息工作。分管文秘调研股、信息公开股。
张正国 党组成员、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 督促指导区政府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监督职责。
李长洪 党组成员、副主任 协助主任做好区政府主要领导的协调服务。负责区政府办党组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精神文明建设、理论学习中心组、行政总支、区政府总值班室、档案、保密、机要工作。分管综合股。
冯昆元 党组成员、区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袁达成常务副区长分管领域的协调服务。负责清水镇脱贫攻坚帮扶工作。负责区金融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汤关军 区机关事务中心主任 负责分管公安工作副区长的协调服务。负责区机关事务中心全面工作。
徐洪森 区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