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3、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6、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7、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李登枝:党委书记。主持乡党委全面工作。
祝进勇:党委副书记、乡长。主持乡政府全面工作。分管招商引资、重点工程协调、项目建设、财政、审计、民政、农经、税务、金融、统计、依法行政、统筹城乡等工作。兼任脱贫办主任。
王海生: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乡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分管工商、食品药品安全、质检、大保险、企业、商贸、广播电视、电影、邮政、通信等工作。
殷泽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纪检、监察、政法、人武部、督查、督办工作等工作。分管党建、宣传、统战、劳动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司法、人民调解等工作;兼任综治工作中心副主任。
杨 艳:党委委员、组织员。负责党务、组织人事、基层组织建设、宣传、精神文明、老年协会、关工委、党务政务公开、深化改革等工作,分管机关内务、共青团、信息、网络、保密、档案、依法治理等工作。兼任党政办主任及依法治理办主任。
赵 强:副乡长。分管扶贫和移民、农村经济、场镇建设、安全生产、交通、农业、农技、畜牧、农能、村建、国土、地质灾害、应急处突等工作。兼任产业发展中心主任和安办主任。
李 莉:副乡长。分管、林业、水务、人畜饮水、防汛抗旱、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妇联、红十字会、农电、残联、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卫生、计生、环保、节能减排等工作。兼任便民服务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