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3、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6、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7、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李 磊: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蒋清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税、审计、金融等工作。
秦 强: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人大主席团工作。分管督查督办、目标绩效等工作。
陈廷翠:镇党委副书记、妇联主席,协助李磊同志抓党的建设工作。分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深化改革,交通运输、 党务政务村务公开、老促会、关工委、群团(工会、妇联、团委、红十字会)等工作。
赵 强:党委委员、镇纪委书记,主持镇纪委工作。分管党风廉政、纪检监察、机关效能建设、项目招投标及监管、档案、党政办等工作。
李文军:党委委员、政法统战员。分管政法、综治、信访维稳、统战民宗、司法、人民调解、依法治理、生态环境(城乡综合治理)等工作。
姜凯文:党委委员、组织宣传员,协助书记工作。负责组织、人事人才、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及精神文明建设、信息调研,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水利及河长制等工作。
范雪山:镇人大专职副主席、工会主席,协助人大主席团工作。分管移民、自然资源(土地增减挂钩)、滨湖园区建设等工作。
董力菡:武装部长、政府副镇长,负责武装部工作。分管科学技术、教育、文化、体育、旅游、民政、残联、统计、林业(森林防火)、退役军人事务、招商引资等工作。
张仕伟:政府副镇长。分管村建、以工代赈(含易地搬迁)、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含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市场监督管理、广电、电力、工业、商贸等工作。
李仕强:政府副镇长。分管农业农村(含园区建设)、协助分管脱贫攻坚、自然资源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