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3、制定并组织实施村乡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6、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李 磊 乡党委书记。主持乡党委全面工作。
仲俊先 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主持乡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政、民政、农经、残联,联系农商支行、金融、税务所,兼任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王志武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乡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分管移民、老龄、关工、老促会工作。
谯力珲 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协助书记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宣传、政法、党风廉政建设、统战、审计、深化改革。分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精神文明建设、督察督办、综治维稳、信访、民族宗教、项目招投标及监管、党务政务村务公开、信息等工作,兼任综治工作中心主任,联系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
罗 洋 乡党委副书记(挂职) 协助书记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协助分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兼任产业引导中心主任。
夏思渊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协助书记工作,负责党建、组织、人事、群团、“四好村”建设、文明双创等工作。分管人社、水利、林业、河长制等工作,联系水务站等单位。
岳 莉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协助乡长工作,分管党政办、城乡统筹、自然资源、发改(含以工代赈、易地搬迁)、项目投资、商贸(电子商务)、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科技、统计、广播、妇联、旅游、档案管理、保密、机关内务等工作。
贺春秋 乡人武部长、政府副乡长。协助乡长工作,负责人武、安全生产、滨湖园区建设工作。分管农业农村(渔业)、应急管理(防震减灾)、农能、农电、工业、信息化、环保、食药工商、交通(海事)、退役军人事务、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协助分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联系食药所、供电所、海事所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