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广元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本区机关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本区促进就业工作;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和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相关政策;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拟订本区社会保障发展规划;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拨付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负责劳动鉴定的组织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区就业、失业预测预警,落实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指导并协调本区各街道、镇(乡)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综合业务管理工作。
(六)负责落实本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等政策;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增长和支付保障政策;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等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本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八)负责本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研究拟订公务员配套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本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选拔、管理和服务工作;围绕核心区建设,落实高端领军人才和产业领军人才引进的有关政策;负责本区申报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落实审核申报出国(境)培训项目。
(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本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拟定本区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执行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驻区部队随军家属的接收和就业指导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促进本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落实调解仲裁制度,依法处理劳动和人事争议案件。
(十三)安全监管(管理)职责。
1.在开展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工作中,按职责范围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2.负责对用工单位遵守有关女职工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规章的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3.负责对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的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4.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陈宗: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分管局办公室日常工作。
毛刚元: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陈宗同志负责社保、机保、城乡居保、信息化建设、基层平台建设、工伤保险、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统筹城乡(社会保险)、扶贫开发(社保扶贫)、民政残联(政府代缴)等工作,分管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务中心、社会保险和基金监督股、社保服务大厅。
廖冬玲: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陈宗同志负责表彰奖励任免、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职称制度改革、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高层次人才回引、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人事考试、人才交流、人力资源培训,联系专家人才(党政序列)、双拥、教育、文化、卫生、旅游、环保及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等工作,分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人才交流中心。
王伟: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陈宗同志负责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职业能力建设、职业技能鉴定、人力资源流动与市场建设、人才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职业技能竞赛、农民工、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联系招商引资、科技、统计(就业)、技能人才培育、统筹城乡(就业创业)、乡村振兴、扶贫开发(就业)、城镇居民增收等工作,分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职业能力建设股、农民工服务中心、区就业服务中心、就业培训中心、就业服务大厅。
谢锦: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陈宗同志负责规划财务、深化改革、政策研究、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事项审核、普法依法治理、行政审批、重大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关系协调、企业职工及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新型城镇化及办公室文秘、新闻宣传、信息公开、机要保密、档案等工作,联系政法委、群工、应急管理及政法口等部门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和劳动关系股、区劳动监察大队、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
罗文祥: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主持机关党委工作,协助陈宗同志负责机关综合管理、机关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政风行风、行政效能、机关人事、思想政治、精神文明、统战、工会、妇女、共青团、计划生育、退休人员管理、定点帮扶、机关后勤等工作,联系党群部门工作。
魏春艳:党组成员。协助陈宗同志负责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清理等工作,负责社保事务中心日常工作,协助管理社保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