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区重大环境问题。
(三)负责落实全区污染物减排工作。
(四)负责环境保护的投资管理。
(五)负责全区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
(六)负责全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七)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
(八)负责全区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区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管理。
(十)开展全区环境保护科技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系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全区环境保护系统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并组织全区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十三)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组书记、局长 冯德志: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 张成俊:负责纪检监察、脱贫攻坚、政策法规、目标管理、政工人事、信息宣传、精神文明、工会、支部、群团、后勤等工作。分管办公室。负责分管股室的财务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熊海斌:负责污染防治、总量减排、生态建设、农村环境管理、环境统计、改革创新、环保项目等工作。分管污染防治股(总量减排股)、生态与农村环境管理股。负责分管股室的财务工作。
副局长 肖兴春:负责核辐射安全管理、环境监测、科标创建、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分管核辐射安全管理股、区环境监测站。负责分管股室的财务工作。
总工程师 刘 洁:负责行政审批、环境执法、行政权力运行、政务窗口、环境安全、环境应急、信访投诉、安全生产、综治维稳、防邪、值班管理等工作。兼任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主持监察大队全面工作。分管行政审批股。负责分管股室的财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