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二、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三、承担全区耕地保护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四、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区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
五、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六、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七、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依法组织上报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事项。组织便是实施矿业权这只方案。
八、负责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九、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十、依法征收土地、矿产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贯彻执行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
十一、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公共服务。
十二、承办市国土资源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孙永明(党组书记、局长,兼不动产登记局局长):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杨岫奇(党组成员、总规划师):负责财务、地籍管理、土地利用和资产管理、统筹城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分管财务股、地籍地政股、土地利用股、事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卫子国土资源管理所、王家国土资源管理所。
李晓林(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政策法规、信访维稳、执法监察和工青团妇工作,分管法规宣教信访股、执法监察大队、昭化国土资源管理所、红岩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会、团支部、妇委会。
欧阳玉林(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环境管理、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地质矿产管理股、地环站、虎跳国土资源所、明觉国土资源所、太公国土资源所。
梁旌(副局长):负责政务服务、人事、档案、信息、规划管理、耕地保护工作。分管局办公室、规划耕保股、征收股、元坝国土资源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