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六、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刘玉林 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王 庆 党委副书记、乡长兼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税、审计、民政、全面深化改革、统计、农经等工作。
张 勇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负责人大主席团工作。分管项目建设、村建、国土等工作。
何得民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纪委书记、人武部长,兼综治工作中心主任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人武、扫黑除恶等工作。分管关工委、老促会、作风纪律、宣传、扶贫和移民、目标管理、工会、社会保障、政法、综治、信访、维稳、防邪、大调解、统战、民族、宗教和保密等工作。
刘礼岑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和依法治理工作。分管团委、妇联、人事人才和妇女儿童等工作。
李文军 副乡长兼产业引导中心主任 分管农业、林业、畜牧、水务、能源、农电、农机、农业综合改革等工作。
易泓宇 副乡长 分管科技、教育、文体、卫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交通、邮电通讯、食品和药品安全、环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河长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