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我单位(广元市昭化区紫云水库青树垭电站)委托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承担“ 青树垭电站增效扩容项目 ”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要求,现将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及概要
项目名称:昭化区青树垭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大坝村(原青树村)
建设单位:广元市昭化区紫云水库青树垭电站
建设内容与规模:该项目在长滩河支流平乐寺沟未端岸边台地上建设一座水力发电站,电站最大引用流量为0.83m3/s,总装机容量为500kw(1×500K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112.8万kw·h,年发电利用小时数2256 h。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元市昭化区紫云水库青树垭电站
联系地址: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大坝村(原青树村)
联 系 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3908126876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桥北广场竹园天玺中心写字楼15层(总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大鼎世纪广场(四川分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916-2729363(总公司) / 028-85217306(四川分公司)
邮编:723000(总公司) 610000(四川分公司)
(四)环境评价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2)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3)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踏勘现场(4)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5)根据工作特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编制环评报告,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6)召开专家会对报告进行评审(7)根据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后,上报环保管理部门。
2、主要工作内容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相关要求开展环评工作。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工程建设期、运营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您是否了解本项目?
2、您认为项目建设区域环境质量如何?
3、您认为工程建成后对当地环境的主要影响是什么?
4、您认为工程建成后对当地环境的影响程度如何?
5、您认为该项目建设对发展当地经济有何影响?
6、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是?
(六)公众参与反馈形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在参与过程中需按照公众意见表的格式提供个人相关信息。
(七)公示时段
本次信息公示期限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按上述联系方式反馈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在项目设计及环评中将充分考虑和采纳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利于项目的环境保护,防止污染。
广元市昭化区紫云水库青树垭电站
2021年2月24日